關于印發(fā)《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和并網管理
(試行)辦法》的通知
公司各單位:
為規(guī)范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及并網操作程序,保障供水水質安全,經公司研究制定了《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和并網管理(試行)辦法》,現下發(fā)給你們,望遵照執(zhí)行。
附件: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和并網管理(試行)辦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平頂山市自來水公司辦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發(fā)
附件:
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和并網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供水管網管理,規(guī)范供水管網沖洗消毒及并網操作程序,保障供水水質安全,根據國家、省市和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公司供水水質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項目沖洗消毒及并網、老舊供水管道重新啟用和供水管網進行較大維修的管理。
第二章 沖洗消毒流程
第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持施工方案、施工圖及開工申請書到生產安全部辦理“開工令”。給水工程施工單位要加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嚴格按圖施工,不得擅自變更。供水管網進行較大維修時,施工單位應提前通知公司生產安全部和水質管理部門。
第四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并網和老舊供水管道重新啟用前,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并網沖洗消毒方案,提前向生產安全部報批。并網可能形成環(huán)網供水模式的,由生產安全部組織公司水質管理部門、管網管理部門和技術部門論證、批準方案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沖洗消毒方案進行沖洗消毒工作,不得擅自變更沖洗消毒方案。
第六條 沖洗消毒過程按照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要求由工程監(jiān)理人員簽字把關。沖洗消毒工作結束后,由公司水質管理部門取水化驗。管道沖洗消毒是否達標以公司水質監(jiān)測中心出據的化驗報告為準。水質化驗報告的有效期為一周,管道存水超過一周的,必須由水質管理部門重新取水化驗。
第七條 水質管理部門必須到達現場取水化驗,不得采用送檢方式檢測,取樣不得少于兩個。取樣點的設置要合理,管道沖洗消毒取樣點由公司水質管理部門商定。
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的設計、施工中要避免產生新的供水管網盲端。公司管網管理部門負責新產生的管網盲端的核定,并制定年度管網盲端改造計劃。一時無法解決的管網盲端,管網管理部門要制定盲端水排放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每季度排放不少于1次。
第三章 并網流程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項目的并網和老舊供水管道重新啟用要按照工作票審批程序進行報批。并網和舊管道啟用要有具體的送水流程,送水流程由工程監(jiān)理負責填寫,在工作票中詳細注明。施工單位按照送水流程進行閘門的開啟操作,監(jiān)理單位和管網管理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
第十條 用戶自備水源不得與公司供水管網聯通。供水監(jiān)察部門做好用戶自備水源與公司供水管網聯通的監(jiān)督監(jiān)察。
第四章 罰則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施工和老舊供水管道啟用工作中,凡違反下列之一的,給予相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每次500元的經濟處罰:
(一)未按程序辦理開工令的。
(二)未按程序報批沖洗消毒方案的。
(三)未按程序辦理送水工作票的。
(四)供水管網進行較大維修時,未通知公司生產安全部和水質管理部門的。
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并網和老舊供水管道啟用工作中,凡違反下列之一的,給予相關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每次1000元的經濟處罰:
(一)未按批準的沖洗消毒方案進行沖洗消毒的。
(二)未按審批流程進行并網操作的。
第十三條 因新建、改建、擴建給水工程未沖洗消毒或沖洗消毒不達標直接并網的,對施工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給予3000元的經濟處罰。造成水質污染的,除全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按照國家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試行。